装修防火的通用要求
1.消防控制室顶棚和墙面采用A级装修材料,地面及其他装修使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。2.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门厅的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,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。无自然采光楼梯间、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顶棚、墙面和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。
3.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。
4.变形缝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,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。
5.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,四周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。
6.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。
7.灯饰所有材料不应低于B1级。
8.公共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饰物,确有需要时,不应靠近热源或火源。
特殊功能场所和部位
1.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防火:当设置在一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,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,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,顶棚、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,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。
2.建筑物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、走马廊、敞开楼梯、自动扶梯时,其连通部位的顶棚、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,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。
3.除地下建筑外,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,除A级外,应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一级。
4.图书室、档案室、资料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的顶棚、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,地面应使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。
5.特殊贵重设备用房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,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。
6.消防水泵房、排烟机房、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、配电室、变压器室、通风和空调机房等设备机房所有装修材料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。
7.厨房的顶棚、墙面和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。
8.经常使用明火的餐厅和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除A级外,应比同类建筑物的要求提高一级。
装修材料不能降级的特殊场所
1.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。
2.存放文物、纪念展览物品、重要图书、档案、资料的场所。
3.A、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。
4.装有重要机器、仪器的房间。
5.100m以上的高层建筑。
6.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内部装修所用的装饰织物应不低于B1级,其他材料均应采用A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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